我院工商管理学院17级会计专业企业综合实训服务项目采购,截止到规定的投标时间2019年4月26日8:30时,符合本项目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的规定,本项目废标。
特此函告!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